楼顶扔石子砸碎车玻璃 大连首例高空抛物罪当事
记者3月24日获悉,自今年3月1日“高空抛物罪”入刑后,大连警方近日破获全市首例高空抛物案。目前,涉嫌高空抛物罪的孙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3月13日,大连市公安局旅顺口分局开发区派出所接辖区一群众报警,称其停放在旅顺经济开发区某饭店旁的轿车后挡风玻璃被石子砸碎。经派出所民警现场勘查,发现报警人车辆停放位置为一居民楼楼下,后挡风玻璃碎裂疑似高空抛物所致。在进一步走访调查中警方了解到,居住在该楼顶层的孙某在天台上养了一些花花草草,还存放了一些石子、石头等,结合视频监控中物体抛掷的方向、角度等,警方判断孙某有重大作案嫌疑。当日,警方依法将涉嫌高空抛物的孙某传唤至公安机关。
经讯问,孙某(男,69岁)如实供述了其上午9时许,在楼顶收拾天台时,为图方便将小石子随手从楼顶扔下,将楼下停放的轿车后挡风玻璃砸碎的犯罪事实。目前,孙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说法:高空抛物罪是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中规定的新罪名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中明确规定: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有前款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常英志 记者吕 丽